0208先进制造技术转移信息平台
 首页  |  技术库  |  专家库  |  企业库  |  成果展示  |  政策法规  |  区县先进制造  |  交易专区  |  会员服务  |  联系我们 
 
  首页

综合新闻

科技动态

通知公告

行业快讯

平台简介

 
  通知公告    
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的通知
2022-04-21 09:05   广东省税务局
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、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税务局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,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:


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“六税两费”减免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)规定,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,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,减按50%征收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

二、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2022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前,已征缴相关税费的,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费或予以退还。

广东省财政厅    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

2022年3月29日


关闭窗口

西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  版权所有